|
无标题文档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设投资项目串并联审批流程和入区基本建设项目
注册登记项目并联审批办理程序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环境,规范重要领域的权力运行制度,加快项目审办速度,推进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去年,我市依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建设投资类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了梳理整改;今年,又针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实际,对入区的基本建设及注册登记项目审办程序进行优化整改,制定出“张家口市建设投资项目串并联审批流程”和“产业集聚区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理程序”、“注册登记项目前置并联审批办理程序”及市发改委、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流程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类项目审批及产业集聚区启动期入区项目审批办理的基本依据。为确保新的审批程序顺利实施,推动行政审批工作高效运行,特做如下通知:
一、严格按新的审办程序的规定做好各类项目审批。按照新的审批程序规定,今后我市建设投资项目的串并联审批时限一般为50个工作日;进入产业集聚区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通过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个别审办环节上采取“先通过后批办”的跟踪服务等办理方式,并联审批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注册登记审批及其前置并联审批,分别在2个工作日和5-7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在审批环节、前置条件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上也要严格按照新的审批程序办理,即在新的审批办理程序中已经明确取消的审批环节、前置条件以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各部门一律不得随意增加。
实施并联审批的各类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审办情况适时组织召开“项目联审会”,对会议协调确定的事项以《并联审批办公会议纪要》发至各有关部门,相关部门按纪要的要求认真落实。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将项目审办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并通报各相关部门。
对属于东山、西山和南山产业集聚区的入区项目,主办部门在按照审办程序办理的同时,其它相关部门应按照特事特办要求,采取提前介入、先期预审、跟踪服务等审办方式,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审批事项;对入区项目和成片开发项目的地震安评、环境评价、绿线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等方面审批,采取“以块集中办证、项目搭车准入”的方式进行,不再逐个单项审批,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审办事宜。
二、项目审批全部由市直部门办理。为了尽快促进我市产业集聚区形成规模,凡属入区的基本建设、注册登记项目的审批,在维持属地县区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审办工作由市直相关部门进行,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项目办结后所涉及的后续监管工作,市直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委托县区对口部门办理。
三、坚持“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厅办结”的原则。所有进厅项目必须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完成受理、审批、协调等审办环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类评估、认证等服务事项,也必须通过部门驻“中心”综合审批科(处)完成“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厅办结”。需进行部门内部的周转、协调及与项目单位沟通的,一律由综合审批科(处)负责牵头协调并通知项目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协调场所和便利条件。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在“中心”之外受理、协调、审办已进厅项目的相关事项,更不得违反规定的审批流程另搞一套审办运作程序,从根本上杜绝申办单位多头跑、审批部门多头批的现象。
四、坚持审批事项收费阳光刚性操作。进厅项目审批涉及的各类收费(包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类评估、认证费用),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按照阳光刚性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收费管理办法”,除政策规定减免之外,其它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由综合审批科(处)完成项目收费的告知、审批、缴纳等环节,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结。
对进入产业集聚区的基本建设项目、注册登记项目在审办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收费,采用一次性收费的方式完成,即由项目单位在完成最后审批前一次性缴纳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收费中心”专户,再由“收费中心”负责及时划转到各相关单位。
五、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为了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度,即对所有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实行审批“一章制”。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版式的制定和对各部门(单位)专用章的刻制工作。“行政审批专用章”将作为各部门(单位)在市本级及以下辖区范围内唯一的审批专用章,在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实行备案,并录入公安机关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审批专用章”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与部门驻“中心”综合审批科(处)共同管理,由综合审批科(处)履行使用职能。今后凡属市本级及以下的审批项目不得再使用其它印章。
六、全面实行全程代理服务。为了让投资客商享受到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将组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处”,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选调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和部分提前离岗的同志组成。“全程代办服务处”分别挂靠各产业集聚区,主要服务于入区项目的申办工作;对重特大项目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全程跟踪服务,直至项目落地办结。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探索社会化代办服务的路子,引导设立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对审批事宜的全程代办服务。
七、强化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市监察部门要强化对落实审办程序和审批时限办理各类审批事项的监督,对无正当原因逾期未完成审批事宜的一律视为“超时默认”;擅自增加审批环节、前置条件和相关资料的视为随意增加环节;在“中心”之外受理、审办的视为两头办公;不按规定的限额和程序收费的视为违规收费。凡确认出现“超时默认”、随意增加环节、两头办公和违规收费等现象的,在年终领导班子考评中予以一票否决。同时,要对入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建立审办跟踪问效制度。对入区并联审批的重大项目及市以上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评议”投诉反馈制度,即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审批办结后,以项目单位最终的服务评价意见为依据进行效能评议,对存在刁难推诿、索要好处、违规操作行为的人员要予以行政纪律追究,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附:
1、张家口市建设投资项目串并联审批流程
2、张家口市产业集聚区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理程序
3、张家口市注册登记项目前置并联审批办理程序
|